一旦私自拆开封口,密封状态即告失效。高校档案应密封后按规定转出,严禁个人自带档案。已拆封的档案,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程序有权拒收。
若高校毕业生档案(学籍档案)已拆封,需按以下要求重新处理:
本人可联系原毕业学校,携带身份证件及拆封档案,前往原毕业院校申请核验。档案内容核实无误后,由学校重新密封并加盖公章,再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、机要通信、专人取送等方式转递至户籍或就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。
02 档案去哪儿?取决于你毕业后的去向
毕业生离校前,高校应根据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单位名称、转递编号等内容,填写《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》后,将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。
根据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》要求,高校要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,将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,形成完整档案,并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进行转递。具体去向如下:
● 到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,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;
● 到非公单位就业、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,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;
● 暂未就业的,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,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。
需要注意的是: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(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)包括县级以上(含县级)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,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。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。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。
03 档案怎么查?全国查询渠道汇总
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及时采集档案基础信息,并上传至全国跨地区档案管理服务平台,方便高校毕业生查询办事。结合各地人社部门发布的信息,查询渠道汇总如下:
一、全国性平台
(一)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:登录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s://zwfw.mohrss.gov.cn/,依次点击“就业创业”—“档案存档情况查看”。
(二)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:国家档案局已上线平台(https://cxly.saac.gov.cn/),2025年7月6日移动端APP正式上线,可在应用市场搜索下载。截至目前,该平台已累计接入2300余家档案馆,注册用户超23万。
二、地方政务平台
多地已上线档案查询功能,如湖北的“鄂汇办”APP、浙江的“浙里办”APP等,可在对应平台搜索“档案的整理和保管”等关键词查询。
三、联系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
若线上查询不到,可向毕业院校档案馆或就业工作部门查询档案转递记录和派往地。若曾就职于具备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,可联系原单位人事核实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